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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意见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13:25:59  浏览:981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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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意见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储备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计委 国家粮食储备局 财政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1998年4月以来,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在加强宏观调控,搞好粮食收储,保护农民利益,狠抓扭亏增盈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有一部分国有粮食企业继续发
生亏损,严重影响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1999〕11号)精神,现对进一步做好国有粮食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强领导,把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作为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购销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直接关系到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预期目标的实现。各级地方政府要真正把粮食企业的扭亏增盈作为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并负起责任。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明确粮食企业扭亏增盈的目标,制定具体政策措
施。每个季度应全面检查一次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属于政策不落实而增加企业亏损的,是哪一级政府和部门造成的,就要追究哪一级负责人的责任。
二、各级粮食主管部门要强化对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监督考核,切实加大企业改革力度,强化内部管理
各级粮食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本地区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直接领导,落实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考核的经济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位。要对企业扭亏增盈实行分类指导,对扭亏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并推广他
们的经验和做法;对完不成扭亏增盈任务的要检查原因,及时整改;对亏损大户要下大力气进行综合整顿,实行领导分片包点,建立直接工作联系。对完不成扭亏增盈目标的责任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查明原因,确属违规操作或经营管理不善的,要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并撤换主要负责人。
粮食主管部门要定期检查扭亏情况,并及时反映和解决企业在扭亏增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国有粮食企业要加快自身改革步伐。粮食购销企业中凡是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附营业务必须与购销企业彻底分离。粮食购销企业在不占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的前提下,可以在收购淡季充分利用闲置设备和富余人员开展直接服务于农民的“两代一换”(代农民加工、代农民储粮、品种对
换)和小规模主副食加工等其他业务,增加收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加大人员下岗分流的力度,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其他国有粮食企业要按国有企业改革要求,调整结构,转变机制,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其他国有粮食企业进行购并
、重组和资产置换,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延伸经营领域,提高企业的组织化程度,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县级粮食企业要积极进行贸工农一体化试点,使生产者与流通企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促进粮食产业化经营的发展。
粮食购销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发〔1999〕11号文件规定的保护价收购范围和收购价格政策敞开收购粮食,并严格执行顺价销售的原则。为努力扩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粮食销售市场份额,粮食购销企业必须严格按《国务院关于印发当前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发〔
1998〕35号)规定核算粮食进价成本。根据当前粮食购进价格低的实际情况,原粮购进价原则上应按库存粮购进价加权平均计算,以利库存高价位粮食也能逐步顺价销售。对实行顺价销售比较困难的粮食品种,其原粮购进价也可按当年购进的定购价和保护价加权平均计算;对将定购
价调整到保护价水平的粮食品种,其原粮购进价也可按保护价水平计算进价成本。无论采取哪一种计价方法,都要将企业负担的当期费用(含利息)全部摊入当期合理费用,以保证企业足额支付当期贷款利息和补偿已发生的当期其他费用。各企业要研究建立行之有效的销售激励机制,充分
调动职工促销的积极性。企业领导要科学决策,搞好经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粮食购销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资金使用范围,确保收购资金封闭运行。要下大力气清收欠款和各种不合理占用资金,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要切实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广泛推行费用定额管理和“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各项开支。要重点加
强对办公经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项目的管理。亏损企业不准购置小汽车、移动电话和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发放奖金和装修办公场所。所有企业均不得为外单位和个人报销费用或变相列支费用。要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有关粮食财务规定,进一步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如实反映企业盈亏

三、农业发展银行和有关商业银行要加强粮食企业资金监管,搞好资金供应
农业发展银行要在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和粮食企业不发生新的挤占挪用的前提下,及时保证购销企业按国家政策规定开展正常购销活动的资金需要。对粮食购销企业随行就市收购的粮食,要按实际收购价格和必要的收购费用核定贷款,并根据有关规定和“以销定贷”的原则,按照实际收
购进度及时发放贷款。对企业顺价销售粮食回笼的销售贷款,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正确分解到各专户,并给购销企业留有必要费用开支资金,以充分调动企业收购和促销的积极性。对粮食购销企业的展期贷款,要执行当期利率。农业发展银行各基层行要切实加强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管理有
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和银企联系,努力改进服务和监督方法。要防止将粮食出库报告制度搞成销售审批制度,及时纠正对企业销售粮食实行逐笔审批的做法。严禁信贷专管员在粮食仓库上锁、贴封条等不当行为。有关商业银行要对其他国有粮食企业安排必要的信贷资金。对管理水平较好,产
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的企业要保证资金供应;对一时效益不好但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企业要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处理陈化粮的管理和监督。对于陈化的中央储备粮,未经国家粮食储备局等部门批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不得擅自销售处理;对于陈化的地方储备粮和周转粮,未经省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也不得擅自销售处理。目前陈化粮销
售对象只能是饲料、酿造等工业用粮大户,防止流入粮食市场。陈化粮销售处理时,必须认真落实价差亏损的补贴来源并制定补贴资金到位计划,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强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拨补价差补贴,确保处理陈化粮形成的价差损失及时得到补偿。
四、财政、税务部门务必落实各项补贴和税收政策
各级财政部门务必千方百计落实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各项补贴政策。从1999年起,中央财政对地方粮食风险基金补助实行对地方政府总额包干。在包干过程中,对粮食购销企业的补贴标准整体水平不变,对粮食购销企业的超储库存所需利息要据实补贴。补贴包干不能包到企业。
中央财政对地方的包干补助款和地方自筹配套资金要按季均衡拨付到各地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地方财政对粮食购销企业的各项补贴要及时足额到位。各地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对粮食购销企业的超储补贴办法,制定奖励促销措施,支持企业扭亏增盈。各级财政部门要建
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督促下一级财政部门将补贴款及时足额拨补到企业,监督粮食主管部门和企业管好、用好粮食补贴款,防止截留挪用、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补贴等违纪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必须严肃查处。
税务部门要尽快落实有关粮油税收政策。根据国发〔1999〕1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免征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各级地方财税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把对粮食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尽快落
到实处。



199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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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模具产品增值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模具产品增值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01-8-11
财税[2001]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模具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对本通知附件所列144户专业模具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模具产品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返还70%的办法。返还的税款专项用于模具产品的研究开发。
  二、模具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销售给出口企业和市县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不适用上述先征后返增值税的方法。
  三、具体返还办法按(94)财预字第5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附件:模具产品增值税返还企业名单
   
   
  附件:模具产品增值税返还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一 北京市
  1 北京模具厂 北京市崇文区敬业西里2号
  2 北京东方模具厂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3 北京兆维工装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
  4 北京鑫迪模具制造公司 北京市大兴县黄村镇兴华中路
  5 北京机电研究院精密模具公司 北京市工体北路4号
  6 北京迪蒙普瑞模具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33号
  7 北京市牡丹机电设备开发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2号
  8 北京市北铝同益模具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县工业开发区科苑路18号
   
  二 天津市
  9 天津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韩家墅村西
  10 天津市电讯模具厂 天津市红桥区西关外大街139号
  11 天津通信广播公司模具厂 天津市河北区新大路185号
  12 天津市津荣天和机电有限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芥园西道
  13 天津市天龙工具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北区万柳村大街56号
  14 天津市神光新技术开发公司 天津市河西怒江道8号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15 天津模具厂 天津市北辰区兴淀公路
   
  三 上海市
  16 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星火模具厂 上海市海拉尔路22号
  17 上海标准件模具厂 上海市西康路732号
  18 上海橡胶模具厂 上海市陕西北路八一五弄
  19 上海航天模具制造公司 上海市丹阳路160号3号楼
  20 上海三峰模具有限公司 上海控江路1677号
  21 上海千缘汽车车身模具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康桥东路888号
  22 上海广电模具成型公司 上海市田林路140号
   
  四 重庆市
  23 重庆江东机械厂 重庆市万洲区沱口4号
  24 重庆塑料机械模具厂 重庆谢家湾工农三村1号
   
  五 河北省
  25 河北兴林车身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省汕头市工业开发区8号
  26 保定向阳航空精密模具厂 保定市向阳北路88号
  27 定州长胜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河北省定州市
  28 高碑店市华北模具厂 河北省高碑店市幸福南路42号
   
  六 内蒙古
  29 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厂工具厂 内蒙古区包头市青山区
   
  七 辽宁省
  30 沈阳子午线轮胎模具有限公司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大街九段一号
  31 沈阳模具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中路三号
  32 沈阳黎明发动机工具制造公司 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6号
  33 沈阳金杯模具厂 辽宁沈阳市东陵区方南路6号
  34 沈阳飞机制造公司新技术应用开发公司 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
  35 沈阳东机工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市大东区正新路42号
  36 大连瓦轴集团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
  37 大连保税区大显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辽宁省大连保税区仓储加工区IC-31
  38 大连达利精密模具开发公司 辽宁省大连市汉阳街8号
   
  八 吉林省
  39 吉林省工模具公司 长春市红旗街29号
  40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吉林轻型车厂工具厂 吉林省吉林大街恒山路2号
  41 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149号
  42 吉林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吉林省吉林市永吉经济开发区
  43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153号
   
  九 黑龙江省
  44 哈尔滨哈飞模夹具制造厂 哈尔滨平房区友协大街15号
  45 哈尔滨龙飞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哈尔滨平房区龙溪路30号
  46 哈飞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路1号
   
  十 江苏省
  47 无锡曙光模具有限公司 江苏省无锡市广瑞路10号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昆山市中大模架有限公司
  48 (昆山大型塑料模架厂) 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西路226号
  49 南京长江机器集团工模具有限公司 南京芦席营97号
  50 无锡小天鹅模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市惠钱路67号
  51 江苏振事达实业总公司 江苏省江都市丁沟镇振兴东路27号
  52 太仓求精塑料模具厂 江苏省太仓市老闸镇新华路7号
  53 昆山宏顺大型模架有限公司 江苏省昆山市高科技园区模具区富士康路
  54 南京金宁工装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栖霞区东井村40号
  55 跃进汽车集团南京模具装备有限公司 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118号
  
  十一 浙江省
  56 浙江模具厂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青年西路
  57 萧山精密模具标准件厂 浙江省萧山市湘湖路40号
  58 浙江塑料模架厂 浙江省金华市解放西路426号
  59 黄岩兰华塑料模具厂 台州市黄岩城关新堂路36号
  60 浙江黄岩沿江模具有限公司 台州市黄岩区城关镇东路村
  61 浙江黄岩美多模具厂 浙江黄岩东城开发区澄江路10号
  62 浙江黄岩滨海模具有限公司 浙江台州印山路60弄28号
  63 浙江黄岩中亚模业有限公司 浙江黄岩城关黄长路118号
  64 浙江黄岩澄江模具厂 浙江黄岩圣堂
  65 浙江黄岩冲模厂 浙江黄岩新堂路26号
  66 浙江黄岩享达塑料模具厂 浙江黄岩城关新堂路15号
  67 浙江黄岩宇驰塑料模具厂 浙江黄岩西城东路
  68 浙江黄岩重型塑料模具厂 浙江黄岩西城半洋张村
  69 慈溪市鸿达电机模具制造中心 浙江慈溪市匡堰镇工业区
  70 绍兴县骏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邵兴柯桥镇洲二村
  71 宁波车灯电器有限公司 浙江宁波北仑区大矸镇科技工业区
  72 宁波鑫达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宁波市北仑区大矸镇西岙村
  73 宁波市北仑区大矸东海压铸模具厂 宁波市北仑区大矸镇城东村
  74 宁波市北仑燎原模铸有限公司 宁波市北仑区大矸镇塔峙青林村
  75 宁波市北仑东雄电器有限公司 宁波市北仑区大矸镇横山村
  76 浙江黄岩永宁塑料模具有限公司 浙江黄岩黄轴路474号
  77 宁波市锦隆塑模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省余姚市余姚镇北滨江路328号
  78 宁波市精鑫压铸模研究有限公司 宁波市北仑大矸工业区
  79 宁海县第一注塑模具厂 浙江宁海县经济开发区汽车客运总站北侧
  80 宁海县跃飞模具有限公司 浙江宁海县城关兴宁北路58号
  81 象山同家铸造模具厂 浙江省象山县丹城镇东谷湖路1号
  82 余姚市工程塑料厂 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西路237弄11号
  83 宁波双林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宁波宁海西店璜溪口
  84 宁波市北仑辉旺铸模实业有限公司 宁波市北仑大矸镇清水工业小区
  85 宁波远东制模有限公司 浙江省余姚市模具城金型路9-13号
  86 宁海县大鹏模具塑料有限公司 浙江宁海县城关镇正学东路28号
  87 慈溪市横河塑料模具厂 浙江省慈溪市横河镇大桥南
  88 浙江赛豪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北城五里牌349号
  89 宁波合力模具有限公司 浙江省象山丹城西谷湖49号
   
  十二 安徽省
  90 中国扬子集团设备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安徽省滁州市扬子工业区
  91 铜陵三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92 宁国市王子工业有限公司 安徽省宁国市工业西路75号
  93 滁州市宏达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路488号
  94 芜湖万通模具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芜湖市团结东路34号
  
  十三 福建省
  95 福州模具厂 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塘路
  96 福建福口模具厂 福州市晋安北路28号
  97 福州兰建模具模架有限公司 福州市西郊光明下宅37号
   
  十四 山东省
  98 山东省模具总公司 济南市槐荫区道德北街62号
  99 泰利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40号
  100 莱芜市模具厂 山东省莱芜市长勺北路286号
  101 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田家村457号
  102 北汽福田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模具厂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六马路
  103 烟台北极星模塑有限公司 烟台市只楚路137号
  104 青岛海科精密模具研制有限公司 青岛市海尔路一号
  105 青岛塑料模具实业公司 青岛市四方区重庆南路67号
  106 即墨市吉泰模具制作公司 山东即墨市城北四路199号
  107 烟台汽车模具厂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47号
  108 山东济宁模具厂 山东省济宁市中区环城北路36号
   
  十五 河南省
  109 一拖(洛阳)模具厂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154号
  110 洛阳轴承集团工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96号
  111 洛阳河紫模具有限责任公司 洛阳市涧西区中洲西路173号
   
  十六 湖北省
  112 鄂州鄂丰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湖北省鄂洲市文星大道4号
  113 湖北十堰先锋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十堰市白浪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1号
  114 湖北省罗田县田丰工模具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罗田县风山镇民建街67号
  115 东风汽车模具厂 湖北省十堰市东岳路84号
  116 宜都市仝鑫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湖北宜都市枝城镇
   
  十七 湖南省
  117 湘潭电机力源模具有限公司 湖南省湘潭下撮司街302号
  118 株洲南方航空工业模具制造厂 湖南株洲市董家段
  119 株洲九方工模具有限公司 株洲市石峰区田心
  120 长沙汽电模具有限公司 长沙市东风路9号
  121 湖南长沙北山汽车模具制造厂 湖南长沙县北山镇
  
  十八 广东省
  122 广州广电林仕豪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广州市经济技术区志城大道3号
  123 广州市东华模具推杆厂 广州市增城市荔城镇纺织路16号
  124 广东省韶关市模具厂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中路124号
  125 深圳市兴龙机械模具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水坝工业区丽北路71号
  126 深圳南方模具厂 深圳蛇口工业大道
  127 深圳市兴龙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蛇口工业大道北79号
  128 珠海中航模具塑料有限公司 珠海市前山镇金航街1号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129 广州市标准件模具厂 广州市西槎路221号
  130 广州市振兴塑料模具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大道东圃二马路72号
  131 广州市华通模具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小北路蟹岗道北中学侧门
  132 顺德市美的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顺德市北容镇蓬莱路美的工业城
  133 广州型腔模具厂 广州市宝岗大道1099号
   
  十九 四川省
  134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分有限公司 成都市西郊黄田坝
  135 成都航发工具装备公司 成都市双桥子
  136 成都航天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龙泉驿经济技术开发区航天北路
  137 成都宏明双新精密模具零件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外西谢家祠双新创园
  138 成都市天元模具厂 成都市苏坡乡联工村8组
   
  二十 甘肃省
  139 天水长城精密模具厂 甘肃天水秦城区南廓路50号
   
  二十一 陕西省
  140 秦川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省宝鸡市姜谭路22号
  141 西安航光仪器厂 西安小寨西路13号
   
  二十二 山西省
  142 山西太原模具厂 太原市新冠庄南街8号
   
  二十三 贵州省
  143 遵义群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贵州凯山295信箱2分箱
   
  二十四 广西省
  144 桂林辰山精密模具开发制造中心 广西省桂林市辰山路1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

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

安政办〔2010〕1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安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8〕68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政府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注重提高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第三条市政府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应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

第四条市政府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主要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等方式进行。每年市政府常务会议至少集中学法4次。

  第五条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的重点:

  (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

  (五)市政府工作规则、公文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六)国家、省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六条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领导干部包括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及其他需要列席的人员。

  第七条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按年度制定,由市政府法制办拟订,报市政府领导审定后实施。因新法律、法规的实施或工作需要,需对学习内容进行调整的,由市政府法制办提出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

  第八条市政府领导干部学习法律,要做好记录,并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第九条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会务组织工作,配合市政府法制办提供市政府领导干部的学习资料,并与承办单位研究选聘授课(讲座)的专家、专业人员。

  第十条市政府已将领导干部的学法情况纳入了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要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级、本部门领导干部的学法制度,并严格落实。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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